协会动态

当前位置:首页 > 协会动态

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关于评选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活动方案

时间:2012-03-01 来源: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遵循教育规律,尊重教师主体地位,坚持育人为本,德育为先,建立全面、综合、多元平价体系,更好地激发建设教育工作者勇于进取,不断创新积极性,为我省建设事业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。

二、活动的组织与评选方式

评选活动由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组织实施。

各会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评选方案进行推荐,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组织评审并表彰。

三、评选范围和名额

1、优秀教师:院校类会员单位在职教师。

2、优秀教育工作者:各会员单位领导、教学管理工作者。

3、名额分配:建筑类院校会员单位可推荐优秀教师2名、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;具有建筑类专业的院校及有关培训部门可酌情推荐优秀教师1名、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。

四、评选条件

1、优秀教师

(1)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,三年之内教学工作量饱和。

(2)热爱建设教育事业,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,良好的师德修养,深受学生尊重和爱戴。

(3)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独特的教学风格,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现代教学方法和实践指导能力,教学成果突出,在本专业领域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,三年之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。

(4)有一定的科研能力,三年之内曾在省级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学术文章或主持、参与有关工程项目。

2、优秀教育工作者

(1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建设教育事业。

(2)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五年以上,有着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。

(3)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,管理工作成就突出。

(4)三年之内获得过本单位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。

五、活动日程安排

1、申报:2012年3月至5月各会员单位根据评选方案要求自行进行筛选,5月15日之前将材料报送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秘书处。

2、评审:2012年5月末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秘书处组织评审。

3、表彰:2012年6月由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以文件形式公布名单进行表奖。

4推荐: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庆祝成立20周年评优活动。

六、申报材料要求

1、优秀教师

(1)填写《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表》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。(见附2)

(2)相关个人荣誉证书及教学科研代表作复印件各一份。

2、优秀教学工作者

(1)填写《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表》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。(见附件2)

(2)相关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。

七、评委会组成

1、评委会具有丰富教学与管理经验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建设行业知名专家组成7-9人组成。

2、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秘书处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赵晓光   

电话:024—24133905 (传真)

手机:13700053184    

协会地址: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282号

邮编: 110016     邮箱: jsjyxhln@126.com

网址:www.lnjsjy.com

              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2年2月20日

 
 

通知公告

MORE>>
·关于进一步做好校企合作的通知
·关于缴纳会费的通知
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培…
·关于辽宁省建设类院校开展职业技…
·关于转发中国建设教育协会《关于…
·关于举办2023年辽宁省建材检…
·关于开展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…
·关于公布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教育…
 
友情链接;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 廊坊市中科建筑产业化创新研究中心 辽宁建筑职业技术培训中心 
  Copyright@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版权所有 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长白北路41号时代广场B座2408 邮编:110016 辽ICP备19013975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