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指导思想
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遵循教育规律,尊重教师主体地位,坚持育人为本,德育为先,建立全面、综合、多元平价体系,更好地激发建设教育工作者勇于进取,不断创新积极性,为我省建设事业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。
二、活动的组织与评选方式
评选活动由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组织实施。
各会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按照评选方案进行推荐,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组织评审并表彰。
三、评选范围和名额
1、优秀教师:院校类会员单位在职教师。
2、优秀教育工作者:各会员单位领导、教学管理工作者。
3、名额分配:建筑类院校会员单位可推荐优秀教师2名、优秀教育工作者2名;具有建筑类专业的院校及有关培训部门可酌情推荐优秀教师1名、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。
四、评选条件
1、优秀教师
(1)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,三年之内教学工作量饱和。
(2)热爱建设教育事业,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,良好的师德修养,深受学生尊重和爱戴。
(3)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独特的教学风格,形成了比较系统的现代教学方法和实践指导能力,教学成果突出,在本专业领域内享有一定的知名度,三年之内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。
(4)有一定的科研能力,三年之内曾在省级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学术文章或主持、参与有关工程项目。
2、优秀教育工作者
(1)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立场坚定,热爱建设教育事业。
(2)从事教学管理工作五年以上,有着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。
(3)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,管理工作成就突出。
(4)三年之内获得过本单位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。
五、活动日程安排
1、申报:2012年3月至5月各会员单位根据评选方案要求自行进行筛选,5月15日之前将材料报送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秘书处。
2、评审:2012年5月末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秘书处组织评审。
3、表彰:2012年6月由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以文件形式公布名单进行表奖。
4推荐: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庆祝成立20周年评优活动。
六、申报材料要求
1、优秀教师
(1)填写《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表》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。(见附2)
(2)相关个人荣誉证书及教学科研代表作复印件各一份。
2、优秀教学工作者
(1)填写《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表》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。(见附件2)
(2)相关个人荣誉证书复印件。
七、评委会组成
1、评委会具有丰富教学与管理经验、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及建设行业知名专家组成7-9人组成。
2、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秘书处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赵晓光
电话:024—24133905 (传真)
手机:13700053184
协会地址: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282号
邮编: 110016 邮箱: jsjyxhln@126.com
网址:www.lnjsjy.com
辽宁省建设教育协会
2012年2月20日